第二章 《周易》——远古卜筮的底本 第二节 《周易》的“经”和“传”

秦始皇焚书不焚《易》。但到汉朝,《易》也有今古文之分。今文是从战国到汉朝一直流传的经,古文是汉朝发现的先秦古经。据《汉书·艺文志》说,刘向曾经用宫廷所藏古文经校诸家今文经,发现费直的本子与古文经相同,其他诸家经文也只不过脱“悔”、“亡”、“无咎”等字样。可见《周易》的今古文本无大差别。今本《周易》就是费直的传本。

今本《周易》中的64卦的卦画、卦题、卦辞、爻辞这四者是“经”的部分;其他属“传”的部分。“经”的部分又分“上经”、“下经”两篇。上经包括从“乾”到“离”30个别卦;下经包括从“咸”到“未济”34个别卦。“传”的部分有《系辞上》、《系辞下》和《说卦》、《序卦》、《杂卦》,是理论部分。此外,上下经里还有“彖〔tuan团去〕曰”、“象曰”、“文言曰”等字样,那下边的话分别叫“彖辞”、“象辞”和“文言”,也是“传”。它们原来本不是经文里的文字,而是后人的解说,所以又叫“彖传”、“象传”、“文言传”。这三部分传本来和《系辞》等一样,都是单独列在经文后边的。后来因为它们和经文的关系更密切,就拆开来分列在被解说的经文文句之后。所以,《周易》的“传”实际包括七个部分,共10篇:《彖》(上下)、《象》(上下)、《文言》、《系辞》(上下)、《说卦》、《序卦》、《杂卦》。总称为“易传”,也叫“十翼”,就是理解经文的10种辅助材料的意思。

《彖》是解释卦辞的。《象》里边有进一步解释卦辞的,叫“大象”;有解释每个爻辞的,叫“小象”。《文言》是从儒家政治观点出发进一步发挥乾坤两卦的《彖》和《象》的。《系辞》是《周易》的根本理论。《说卦》概括地讲卦象、卦德。《序卦》讲64别卦为什么那么排列。《杂卦》讲64卦名称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