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境遇性同性恋者

第四节、境遇性同性恋者

如前所述,同性恋者可以被分为选择性的同性恋和被迫性的同性恋两大类。前者是指有异性恋机会却仍选择了同性恋的人;后者则指无异性恋机会而已同性恋作为替代的人。后者又可称为境遇性的同性恋。

造成境遇性同性恋的是所谓「单性环境」,一般是指那些与异性完全隔绝的小环境,其中最典型的有监狱、军队、精神病院、男子寄宿学校和女子寄宿学校、男修道院和女修道院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行业的单性工作环境,如长期在海轮上工作的水手,一度不允许男女同台演出的梨园界,过去基本上由单性从事并食宿在一起的饭店业职工等等。在这些单性环境中,异性往往不能或不易得到,或者说同性更容易得到,于是,人们的性目标转向同性。

东西方的和尚、教士群体属于典型的单性环境,是同性恋易于滋生的环境。因此,在法律对同性恋处死刑的中世纪欧洲,常常有用火刑烧死同性恋修士的事件发生。

据历史记载,许多好战的种族中都盛行同性恋,如锡克人、阿富汉人、诺曼人中就是如此,在波斯和摩洛哥士兵中也很多。好战种族中盛行同性恋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这些民族大多轻视妇女,二是同性恋在战争中的价值,如底比斯圣军超乎常人的英勇顽强。正如凯查多利所概括的那样,在这样单性环境中,同性恋行为有多重目的,其中包括(1)表现自己的权威;(2)满足好奇心;(3)为了冒险;(4)为了进行社会对抗;(5)为了维持团体中的意识形态团结。(凯查多利,第333页)

有些环境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单性环境,但由于女性数量严重短缺,也会造成同性恋的流行。比如一些原始部落有杀女婴的习俗,通常同龄人口性别比例要达到一个女人对四、五个男人的程度,这些原始部落就往往存在同性恋现象,其明显原因是女性的缺乏。在一些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社会中,同性恋现象也会因女性数量不够而出现。还有一些妇女与外界高度隔离的社会,如摩洛哥,对妇女贞洁的强调,使男性不易获得女性,也会因此导致同性恋。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禁欲主义的道德风尚有时会在青春期少年中造成一种「准单性环境」,使他们感到难以自然地接触异性,从而注意力转向同性。正如弗洛伊德指出的那样:「文化制度所要求的严格标准与竭诚以赴的禁欲工作,皆以两性的性器结合为其注意焦点,其他的性活动却被暗中纵容……同性恋的日渐普遍,也可视为正常性生活不易得到而导致的另一后果;除了那些天生有同性恋倾向,或那些因幼年环境的影响而如此者之外,大多数同性恋者都是在成年之后,因为原欲的主流受阻,才被引流到同性恋这方面的。」(弗洛伊德,第181页)

调查中发现,有些同性恋者正是在青春期性成熟之时有意无意地压抑了自己与异性交往的欲望,才转向同性恋方向的。用一般人的标准看,他们在转向之前的性倾向是完全「正常」的。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回忆了他最初对异性的感情和接触:「高一下学期,我喜欢班上一个女同学,我当时是班长,他是学习委员,他学习很好。我喜欢他,但不知道这就是初恋,只是感觉朦朦胧胧的,老想见到她。我常常在路上等她,想装出偶然碰到的样子,但见到她之后又不好意思跟她说话。那时我是班里最早入团的人,怕人家说我思想不好,就一直没敢对她表示出我的感情,到后来,就把感情强压下去了。」高一时是十六岁,正是性成熟期,对异性萌生感情是很自然、很健康的,但由于社会道德规范的压抑,他终于从「正常」的性取向转向的「反常」性取向正象这位调查对象自己所说的:「我上学期间如果不压抑自己,如果能和女孩子接触,也许不会走上现在这条路。当时我正好十五、六岁,刚有遗精前后,异性得不到,转向同性。我记得当时自己爱慕异性的想法不敢和家长、老师讲,结果不知不觉地就走上了这条路。我也说不清,也不愿走这条路,但是没有办法。」

有些同性恋者在幼年时期有正常的喜好异性的取向,但由于受到周围环境的打击,在潜意识中留下了不可与异性接触的想法。这种幼年时期的经历虽然不同与青春期恋爱受挫,但在形成同性恋倾向的心理过程中,有时甚至比青春期恋爱受挫的影响更加难以消除。一位同性恋者回忆道:「我小学二年级时,班上有个小女孩很漂亮,又活泼,聪明可爱。有一次放学路上,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就亲了她一下,旁边的同学看见了就起哄,我真是羞的无地自容。」

在我国的文化气氛中,特别是在那些政治空气严峻的年代,有些少年的转向同性恋,的确与这种「准单性环境」不无关系。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说的那样:「我个人体会,形成原因即有先天又有后天,是可以培养的。我问了许多人是怎么开始的,许多人都是异性恋受挫转向同性恋的。《血色黄昏》里就有这种心理的描写。我当初如果道德那个女的,也许就不会走上这条路了。」

有时,「准单性环境」的形成不少由于禁欲主义,而是由当事人社会地位低下或小范围的性别比例失衡造成的,就象一些贫困农村的情况。一位农民调查对象在问卷上写到:「我认为一般犯有这类病的人都是失恋或没有接触异性朋友而引起的。」同性恋圈内对农民中的同性恋者也有类似看法,认为他们是「被迫」的。所谓「被迫」是指他们不属于具备接触异性条件下仍选择同性的「自愿」的同性恋者,而是由于女性供不应求或因结婚花费太高娶不其妻子的人。

一位调查对象在谈到同性恋者当中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区别时说:「低层次的人当中许多都是被迫的,多是未婚,性饥饿,的不到异性,就象监狱里的情况一样。许多城里的民工就属于这种情况。」调查过程中,我们确实听到一例在监狱里学会的个案。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小时候爱和邻居一个孩子玩牌,他因为打架进过监狱,后来他家搬走了。一次我正和一个外国人说话,碰上他了。我叫他名字,他一激灵,说你怎么也干这个了?我告诉他,从小我就知道,他说他是在监狱里学会的。」

还有一些同性恋者是在与异性交往的经历中遭到失败,才转向同性恋的。这类经历对他们的性取向即使不少造成了决定性的影响,至少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一位同性恋者说:「文革时期,我和大学里一个女同学比较好,她是69届,我是68届,他就算是我的一个恋人吧。他长得很好,人也好,我们通过一年多的信,但是后来没成,她又找了一个。这件事对我刺激挺大的,当时我对她的感情是挺真挚的。」另一位同性恋者也有一段辛酸的异性交往史:「我就谈过那一次恋爱,结婚的东西都准备好了,第二天就要领结婚证了,可她突然不干了,说是另有所爱,那事对我刺激很大。什么都准备好了……她想从我嘴里说出个不行来,想不退我东西,她没达到目的,最后还是把我送他的东西退了回来。」

严格说来,异性交往受挫转向同性恋的情况与单性环境及准单性环境造成的同性恋是有区别的。当然,笼统地看,它们都可划如弗洛伊德所谓「原欲受阻」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