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王海燕(1)

第二章 王海燕(1)

我把手伸到书桌旁边的书橱那儿去拿一本英文词典。我光顾着瞧手底下那道英文选择题,没怎么在意拿词典的手——不管怎么说,我的书橱、我的词典,我知道它放在哪个位置。

这些玩意儿可真讨厌——幸亏我不再用得着为它们负责了。我是在帮我同桌校对她的课外习题答案,她老是对自己的英语水平惴惴不安。很高兴,被提前录取的人是我。当一个人不再为了高考而去做高考试题的时候,那些试题就显得不怎么讨厌。见鬼,我那本放在老地方的牛津双解词典到哪儿去了?妈妈肯定又整理过我的书橱了。她这个人死爱干净,可总是越帮越忙,我希望她今后别再来随便碰我的书橱什么的,明天早上我得去对她说一下,毕竟这不是她在百货店里管的那几个货架——我很想现在就去说,可时间太晚了,叫醒她总不合适。

这是什么?啊,是《新概念英语》的课本。这是我的吗?我什么时候读的这玩意儿?这是第三册。我什么时候读的第三册?妈妈怎么把这没用的旧书放到词典的位置上来了,这也太出格。噢,这儿,这儿还写着我的名字——多幼稚的字啊,我干吗写字都那么用力。想起来了,这该是我上初二的时候……瞧啊,我那时笔记做得多认真……哦,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我记得,很有劲,写一团乱七八糟的场面——就是这课,第33课,“ADaytoRemember”,“难忘的一天”——让我再看看,它怎么说?“We have all experienceddays when everything go wrong A day may begin well enough,but suddenly everythingse ems to get out of control.”“我们都曾经经历过诸事不利的日子。有时一天开始时可能还算顺利,但是突然间一切似乎都不可收拾了。”

突然间一切似乎都不可收拾了。一切似乎都不可收拾了。这些事情真奇怪——干吗我非要在今天看到这本旧书上的这段话?不错,这就是我的一天——今天——突然间一切似乎都不可收拾了。

我到广播室去等秦庾。我跟他说好的,叫他中午到那儿找我。我坐在那里,等着他来敲门。我很喜欢这种感觉:我坐在椅子上,一个人,望着窗外——窗外有一株叫不出什么名字的大树,伸长的树枝几乎够到了广播室的窗棂,这树真美——我望着、望着,等一个人来敲门,然后我站起来,给他开门。我想象他站在门外,带着一种礼貌而又满含怨意的神色——他很习惯在脸上带着这种神色。不可否认,他有时显得稍微女孩儿气一点,尤其是,当他带着这种礼貌而委屈的神色时。不幸的是,我非常喜欢他的这种神色,我觉得他通过这种神色传递给我一个信息,他告诉我他需要我的安慰和帮助。

不错,我乐意等他。可是,如果我等啊等啊而他总不来,这有多扫兴啊。我本人是相当守约的,在我的记忆中,我还没有失约过,我的表总是拨快五分钟。我认为,一个人要是想被人作为成人对待,他要做到的首要又首要的事就是按时赴约。可是,天哪,秦庾这个人总是跟个小孩子似的,他做不到一切基本的事情,又不许别人说他错,又不许别人原谅他错,成天带着他那副委屈的面孔——我有时真不明白我干吗要对他好。

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没有来!如果他让我等了一个钟头,终于还是来了,那么我保证我绝不会去问他迟到的理由,因为——唉,我真不愿这么想——不管怎么说,他来了,他来,就够了。但是他没有来!有什么要紧得放不下的事情,让他连到这里对我说一声没空都做不到呢?即便只是一个普通的朋友,不失约也是起码的要求啊。

我坐在那张傻乎乎的破椅子上等他。我气得要死。我对自己说,他怎么能这样对我!

他真的这样对我了。我想我不应该再回避那些显而易见的事实了。自从他受到学校的警告处分之后,他对我的态度一天比一天坏。起先我还以为是因为他的心情不好,但是,这绝不是主要的原因。我好多次想流眼泪,我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像个梦魇般纠缠着我。不,我不愿说,我不愿说,我不愿说关于这个预感的任何一个字,不能让它活过来,要把它压下去。但是,他为什么不理睬我?为什么要失约?他难道真的不知道我多想他好吗?他难道真的感觉不到我做出的那些努力吗?还是因为,他只不过像一个小孩子,受了伤害就要迁怒于他人?他大概忘记了,那些天里我拼命地去询问情况,把教导主任都给惹恼了。他忘记,他消失,我一个人等来等去,还要对自己说什么没关系没关系——这怎么是没关系呢?

我回到教室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埋着头在做作业,我一进门,所有人都抬起头,目光纷纷聚焦到我身上。我老觉得他们这种目光里带着一种无可奈何的悲苦和嫉妒。不过,他们对我真的仍旧很好,和过去没什么两样。只是不管谁,当他在那里挥汗如雨地奋斗时,却看到另一个人已经逍遥自在地坐享其成,他当然有点不舒服。

我同桌倒还没来。她家住得离学校很近,每天中午她都在家里做功课,要耗到上课那会儿才来的;她这人太恋家,觉得什么事都是在家里做最有效率。我常常跟她说,一个人要养成一种与外界隔绝的本领,随便在什么场合、什么时间,都能达到最佳状态。她看我的样子明显是认为不可思议。

我坐到座位上,拿出随身听塞上耳机,听音乐。我在听柯以敏的《爱我》专辑。我非常喜欢她在耳边唱:“你的手指你的眸,你的喉结你的口……”这歌词配上她优雅柔和的声音,再也没有更好的了。我还有一本用来消遣的言情小说可以看,作者的手法拙劣透了,不过写得挺滑稽。反正我现在总得找点事做做,不然我又要像刚才在广播室里那样,一个劲儿地猜测秦庾为什么不来、秦庾为什么不来。小说看着看着,我控制不住,哈哈大笑,结果他们个个像大力金刚神似的冲我瞠目而视。

我悲惨地被他们合伙赶出了教室,他们说我“扰乱军心”。

从等秦庾落空之后,今天什么事都不顺。先是像上边说的那样被他们哄到了走道上,再是当我站在走道栏杆边看那本拙劣的言情小说时,书不知怎么地掉到了楼下的一摊积水里,然后是放学时发现自行车被人挪到别处去了,找半天才找到,这会儿,又找不到我用惯的牛津双解词典——瞧啊,我手里现在只有这本没什么用的《新概念英语》,我在初二读它的时候就应该知道,一个人的一天是怎么会突然变得乱糟糟的。我想我也不应该发怒什么的,因为拥有“难忘的一天”的人远不止我一个,这世界上到处在发生这类事。

让我再来找找我的词典。我那本词典是挺老了,1984年的第一版,后边还印着“内部交流”的字样。我也不知道它是哪里来的,反正我一在家里找到它,它就算归我了。我非常喜欢词典——尤其是比较大的词典——一类的书,它们都有硬质精装的封皮,每一张纸页都是很薄很薄的字典纸,光滑而有韧性,字全部都用小号,页页都是铺天盖地的,绝没有搪塞、虚夸、华而不实,词典是最实在、最充实的一种书。我最喜欢坐到图书馆里,很奢侈地摊开一本又一本词典类的大书,我就可以霸占一块属于我的领地——其实,我常常并不是真的需要那么多词典来作参考,只是,我希望用词典来建筑一堵高墙,暂时将我与外界隔绝开来——置身于词典之中,就是置身于一种氛围中了。我还往往抱着我的词典在校园里来来往往;我的词典是真的要用,并不是什么装饰物,但是不可否认,有了词典在我身边,我就好像有了庇佑,走路、说话,我都能够更加自信和从容。我比较偏好旧时出的词典,比方我那本1984年的牛津双解,是一种墨绿色的封面,烫金的“Oxford”,每个字母都有镇定力,外边还包着像牛皮纸颜色但是比牛皮纸厚实精制得多的书套,典雅、朴实、书卷气,一点也不张扬,不像现在新出的那些词典,封面上全是红红绿绿的几何图形,缺乏那种历史的悠久气氛。

唉,过去我常常想,我喜欢的人,他一定像一本词典,丰富、厚实、典雅而书卷气,在他那里我就觉得有了庇佑,觉得能够跳得更高、看得更远,做什么都更有信心。我有这个想法,绝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在遇到秦庾之前,我始终固执地坚守着这名贵的理想。但那是在遇到秦庾之前。遇到秦庾已经近两年了,我浑浑噩噩地过了和他一起的两年,差不多把这理想给忘记啦。

是我自己乐意把它忘记的。然而,现在是秦庾提醒我又记起它。叫我怪谁呢?

姐姐在床上翻了个身,迷迷糊糊中说着什么,听上去好像是一个人的名字。嘻,该不是她男朋友的名字吧?她这个人,天天早晨梳洗停当出门的时候,真是城市里最最时髦靓丽的那一部落中的一分子,可是私底下臭习惯最多,你看她在晚饭大吃大嚼之后蹦到沙发上剔牙的情景,真要为她身上那件宽大精致得穷奢极欲的阿拉伯风格睡袍感到惋惜,再比如睡觉说梦话、流口水加上睡相极差,我这个做妹妹的同房顶顶了解她。

姐姐这个人,从小就把我比下去。她大我五岁,总是把穿不下的衣服给我穿。我记得尤其清楚的,是她上高中那三年,她一天比一天漂亮,更显得十一二岁的我瘦小干瘪;女孩子在这一段时间里,相差五岁就是大人和小孩的区别,我看她才称得上青春年少,而那时的我,虽然比她还小,倒反而像黄脸婆似的。那时她的朋友聚会也多了起来,现在我想想,也许是为了方便对爸妈交代,她常常拉着我去聚会啊、郊游啊。那时的自己真是可笑,一门心思地念书,剪一个清汤挂面的头也还这里翘那里翘,整个脸差不多都埋在头发里,心理上又什么都不懂,对姐姐和她那帮红男绿女的朋友之间的你来我往、枝枝节节,用上海话说就是一个“木知木觉”;又过了一两年,姐姐都上大学了,我才渐渐思量出了她的小秘密——真的,我还记得姐姐的朋友里,有一个很帅的男生,对人说话的样子是气宇轩昂,一副不好接近的神情,然而他对姐姐却是不同的态度……我想出来这一点,还以为拿到了姐姐的什么把柄,得意洋洋地去审她,谁知她一笑了之,说:这些小孩的把戏,也只有你小孩子认为回味无穷。

姐姐就是这样随便的人。随随便便地上小学、上中学,随随便便地考个大学,随随便便读几门功课,再随随便便找个工作,然后随随便便谈几次恋爱。她年纪越大就越随便。但是,就她这样一种随便的做派行事,成就却往往惊人——她随便考的试,成绩总是头等的;她随便挑的大学和专业,却是重点和热门;她随便进的公司,坐落在徐家汇那些写字楼里;她随便交的男朋友,个个被她随便地退回去,问她他们什么不好,她挺随便地说:没什么不好,只不过时间长了,觉得闷。只是有一件,我真担心她现在太随便,等年纪大了,一慌,只好随随便便嫁个人,随随便便生个小孩,过两年,又随随便便地离了婚——那就不太好了。不过这是触霉头的话,少想为好。

我跟姐姐不一样。我羡慕她这种潇洒来去的随便作风,可是我做不来。因为她是大、她是好,从小她把我比下去,我只好自己靠自己出头,让爸妈也知道我,知道我也聪明、我也优秀。我一直在比赛场上,努力地去争,争是我的生存状态。我现在能够有这样的成绩、能够直升F大学新闻系,这不是随便来的,这都是我一分一分靠自己争取来的。我应该高兴才对——我的确高兴。但是,当我发现自己苦苦争取来的东西,姐姐却随随便便地拿到了,活像在路边捡一枚硬币那么简单,我发现自己依旧被她比下去了。

算啦,不管怎么说,我是很成功的。我确实应当高兴才对。我所争取的东西,我全都得到了。

噢,不对。秦庾,秦庾是个例外——他来,我没有做任何刻意的争取,现在他在走远,我想伸手抓住他,我试了,但是没有用,争取对他没有用。没有用我也要争一争,否则怎么办?我总不见得坐在椅子上看他走吧?

姐姐又翻了个身,面向着我,我看见她伸手在揉眼睛,接着,两眼有些睁不开地望着我,黏糊糊地说:

“还不睡呀?又在呆想什么?”

“想你怎么睡这么死。”

“我?我没心事啊。”她狡黠地说,“没有心事,就有觉可睡。”

“我是有事做而已。我大学都考上了,还能有什么心事?”

她笑起来说:“你以为我生出来就这么大啊?大学算什么心事?社会中、历史中,最要紧的角色是人——你们老师没教过你吗?人是最要紧的!”

姐姐这人,睡意蒙眬的还谈什么社会什么历史,真要好笑死了。可是,她说话倒一句是一句,我不去睬她算了。

她见我不响,又笑道:“你们小孩子的把戏,我可以去编本词典了。”

“你去编好了,编出来只能当草纸用。老姐姐,你到底有多久没碰书啦?”

这是真的,自从去年姐姐开始工作,我就没见她看书。

“我?我月月都看书呀。”她笑容可掬地申辩道。

唉,这真是对牛弹琴。她那些彩色图片充斥的时装杂志,怎么也算不上书。说实话,靠了那些杂志,她倒真的从文学到音乐从没落伍过,可那也只是侃大山的材料而已,真货绝没什么。

她大概知道我要说什么,抢在我头里说:“有的事你不明白。你呀,下次要好好跟我学习学习,你也要上大学了,你说你明白什么?”说完,翻身又睡。

我明白什么?我是不明白,她高中里那位气宇轩昂的男生怎么就是“把戏”?秦庾怎么又是“把戏”?彩色图片怎么顶用?跟她学又学些什么?

我没跟她学过什么。从小是我一个人闯,我拿不准前面有什么,但总得往前走,有些事也总要自己去经历,即便要受伤、要流很多眼泪,把自己交给自己保管总是最安全的。别人能教我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因为别人说的都是白说,一杯水的冷暖非得自己尝一尝才能了解。我跟别人讲道理的时候,也一样不负责任。可是我要对我自己负责任呀。我就是这么固执的一个人,爸妈总为这骂我,可我已经这样了,人总该照着自己想的去做。

数学老师又在黑板前强调一个什么很重要了。她强调要点的时候,往往用粉笔把黑板上的那个要点又是圈、又是画、又是点,手里大概使上了吃奶的力气,粉笔截截折断,直到短得无可断处为止——总是这样,把那个所谓的要点弄得谁也看不清,只看到圈圈和杠杠,她那种穷凶极恶的样子,倒好像跟粉笔是前世冤家、跟要点是本代仇人。

幸好,我用不到再去听她的啦。唉,一件事情,不到你不用做的时候,你就无法发现它的无聊。从前我对数学倒真真是兴趣百倍,他们都说我解不出一道题简直比死了亲娘还难受。现在大功告成,从今以后我恐怕再用不着去碰数学啦,于是我猛然发现数学的无聊、无味、无意义。一看见x、y、z我就想笑,因为想到它们纠缠我个不休的时光已一去不复返了。我不是对数学有偏见,其实门门功课都这样。我加的是文科,物理生物化学早就丢了,剩下的,除了数学,还有语文、英语、政治。语文不是不好,但是现在这种应考语文,机械、繁冗,还要写技术性那么强的作文,文字的趣味统统消失殆尽;英语么,还好一点,总算用得到的,可选择题我是做腻味透了;至于政治,还用我说吗?

为什么我还要来学校上课呢?别的没什么,主要是班主任要求我来。况且,让我天天待在家里干什么?吃吃喝喝养膘吗?我到学校里来还比较自由,哪天有事,请个假就可以走的;到校的时候也自由,看看言情小说听听歌,日子过得又无聊又惬意。还有几个同级和我一样提前录取的人,天天也过这样的日子,比起身边那些黑眼圈红鼻头生物钟完全被打乱的“苦命人”,我们真是快活得没有话讲。我到学校里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想陪陪秦庾。受处分之后他心情很差,这可以理解,我想,这样的时候他最需要我的帮助。

长久以来他就给我这种信息:他需要我的帮助;近来这信息更强烈了些。我还记得很清楚,我第一次看到他的那一天,他就显得那么无助,无助地站在我面前。

那是高二开学的第一天,我中午到门房去取报社的汇款单,正巧碰见门房老大爷在分信。我看见一封信落在地上,就顺手捡了起来。这信的信封很精致——雪白的纸张,靠左边缘一段印花条纹,条纹还以烫金勾勒,信封背面是凹凸印制的商标,有浮雕的感觉。我在心里暗暗赞了一声,注意看看用这么好看的信封寄信给谁——是高一的新生,叫秦庾的。我一直偏好秦姓,可从没想到“秦”和“庾”两个姓放在一起,能组成如此富音乐感的名字。看看高一这个班就在我们班楼下,我就把信夹进随身带的词典里,打算顺路给他送去。

站在那个班门口,我往里看看。那个叫秦庾的人来了吗?如果来了,是哪个呢?我就叫:“哪个是秦庾?”

哪个是秦庾?秦庾!我这是头一次念他的名字,不知怎么,我猛然联想起“东边日出西边雨”的诗句来——秦庾,念起来像是“晴雨”,多秀气的名字!

我叫了好多遍,教室后排才有个男生站起来往我这儿走。我有点吃不准他是不是信封上的人,不过我真的喜欢秦庾这名字,一个劲儿地念。我就这样看到了秦庾。他带着礼貌而略显委屈的神情站在我面前,赌气似的不做声,我问他好多遍,他才承认说自己是秦庾。我可不是喜欢他那个不大快乐的表情!所以说,从一开始我就有这感觉——他需要人帮助,而那人就是我。

同桌摇着我的手,一个劲儿地提醒:“到你啦到你啦!”到我什么?怎么会到我?我才在回想秦庾的事呢。老师不是一直就不叫我了吗?我抬头看数学张老师,她也正看着我。大眼瞪小眼,刹那间她似乎想起了什么,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对我们说:

“噢,忘了。不是你。”